主旨: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公告修正「臺中市五甲漁港漁港計畫」。 依據:漁港法第6條第2項及臺中市政府農業局112年4月11日中市農海管字第1120069331號公告。 公告事項: 一、因應臺中市五甲漁港漁筏維修需求,擬規劃於港區北側空地設置漁筏維修區,爰修正「臺中市五甲漁港漁港計畫」: (一)修正「漁具整補用地」位置及面積。 (二)「漁筏暫置場用地」變更名稱為「漁筏修復區用地」。 (三)修正「漁筏修復區用地」位置及面積。 (四)檢附修正後五甲漁港計畫書。 二、本公告自公告日起生效。
主旨: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公告修正「臺中市五甲漁港漁港計畫」。
依據:漁港法第6條第2項及臺中市政府農業局112年4月11日中市農海管字第1120069331號公告。
公告事項:
一、因應臺中市五甲漁港漁筏維修需求,擬規劃於港區北側空地設置漁筏維修區,爰修正「臺中市五甲漁港漁港計畫」:
(一)修正「漁具整補用地」位置及面積。
(二)「漁筏暫置場用地」變更名稱為「漁筏修復區用地」。
(三)修正「漁筏修復區用地」位置及面積。
(四)檢附修正後五甲漁港計畫書。
二、本公告自公告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