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明節將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查察107年度各縣市公墓除草勞務採購案中仍有部分鄉(鎮、區)公所採用噴灑除草劑方式防除雜草,惟公墓非屬除草劑公告使用之範圍,違反使用者將依農藥管理法第53條規定裁罰1萬5,000元至15萬元罰鍰。二、為避免違規使用除草劑影響生態,非屬農業用途場域之除草作業(例如轄內道路、公園及學校等),亦禁止噴灑除草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