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首都品牌戶應配合本府定期或不定期追蹤查驗,必要時得增加查驗次數,務求替消費者把關,讓消費者能夠安全、安心食用雲林農業首都品牌戶所生產的農產品。1、金標章生產之產品如係長期農作物及漁、畜產品者應每月接受查驗;另短期作物應於每期出貨前十八天,由農戶申請查驗。2、綠標章生產之產品抽檢,依現行規定加強抽檢,漁、畜產品者,每二個月須接受查驗。聯絡人及電話︰(金標章) 承辦人 鄭家芸 05-5523335聯絡人及電話︰(綠標章) 承辦人 李筱玲 05-5522480聯絡人及電話︰科長 張文東 05-5522479聯絡人及電話︰專員 黃蘭媚 05-5522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