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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非法動物用藥品使用查緝,維護養禽生產安全

  • 發布單位:農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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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檢局澄清:於查知異常即儘速追蹤確認,積極處置疫情,公開透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稱防檢局)本(20)日指出,外界質疑因選舉隱匿禽流感疫情乙節,該局鄭重澄清絕無此事,該期間並未接獲相關反映及通報,外傳去(103)年11、12月即有鴨鵝異常死亡情形,該局於屠宰場及化製場端持續加強把關檢查監控,屠檢情形及死亡禽隻化製數量,並無明顯異常。續經產業協會於12月底會議反映鴨隻有產蛋下降情形,同日即請各縣市動物防疫機關全面訪查,本(104)年1月5日另接獲業者通報鵝隻有異常死亡情形,隔日掌握疑似場資訊後,同步啟動專家現場訪查輔導、全面疫情查報及送檢管制動作,至1月19日晚上6時止,計送檢306場,確診禽流感270場,完成撲殺154場。過程公開透明,可受公評。

本次疫情病毒屬新發現,經專家分析與過去不同,為候(野)鳥來源

  防檢局表示,本次疫情為新型病毒所引起,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分析其序列,H基因部分係與南韓去年發生之H5N8序列有98-99%高相似度,N基因部分與其他國家野鳥的N序列有高相似度,此結果經與國內禽病專家及美、日專家(其中日本專家為世界動物衛生組織禽流感參考實驗室負責人)研析,明顯與過去臺灣發生之N2亞型序列及金傳春教授所提之H9N2序列不同,來自候(野)鳥可能性最高。至臺灣有否非法使用H9N2疫苗部分,該局持續與檢調及檢驗機關合作查察相關調查進行中,以釐清業者有否非法使用,惟畜衛所依金傳春教授研究相同病毒株及實驗方法於主動採樣檢體檢測結果,並未有異常抗體情形。

  防檢局說明,有關媒體報導禽流感疫情發生後,有養禽業者違法使用非法動物用藥品(包含藥局所販賣之成藥、非法疫苗等),該局呼籲,請業者切勿使用來歷不明、未經核准之動物用藥品,查獲違反使用規定者,將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公布違規業者資料;此外,違法製造、輸入及販賣動物用偽、禁藥,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450萬元以下罰金,特此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另為鼓勵民眾踴躍檢舉不法,該局設有檢舉專線0800-761-590,凡經檢舉而破獲者,檢舉人最高可獲頒奬金20萬元。此外已洽請中央畜產會技術服務中心,加強監測檢驗Acetaminophen藥物,如有檢出將嚴加查處,以遏止違法用藥情事發生。

聯絡人:局長 張淑賢 電 話:02-2343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