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自3月1日起,104年一期稻作停灌補償開始受理申請,農委會籲請停灌區農民赴水利會辦理,以維權益

  • 發布單位:農業處

內容


文號:7192 104年02月26日

  農委會表示, 104 年桃園、新竹、苗栗、臺中、嘉義等一期稻作停灌區補償作業,於 104 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 含例假日 ) 於各區水利會之工作站受理申請,籲請停灌區農民赴水利會工作站辦理,以維護自身權益。

  農委會說明,停灌補償作業相關資訊已透過農委會、水利會網站、停灌申辦通知、宣導文件、電子看版、宣傳車等方式向農民宣達。補償申請作業即將展開,農委會再次提醒停灌區內農民,於 3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受理期間內 ( 每日 8:00 至 17:00) ,攜帶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印章、耕地最新所有權狀或最近 3 個月內之土地登記簿謄本 ( 限第一類土地登記謄本 ) 或使用權文件 ( 現耕人非耕地所有權人之證明文件,例如:耕作協議書或三七五租約等 ) ,及農會或金融機構存摺影本等相關文件至水利會工作站申辦。

  農委會指出,此次乾旱停灌區補償金額,農民於停灌區域不種稻且種植綠肥或不種植作物,政府提供每公頃 8.5 萬元或 7.8 萬元補償金;農民自覓水源種植各項轉 ( 契 ) 作作物,依作物種類不同,每公頃補償為 3.9 萬元 ~6.2 萬元,農民可自行選擇辦理。 ( 如附表 1)

  農委會及水利會為服務農民,特提供免費服務專線供停灌申請人諮詢,並於網頁設置停灌資訊專區,歡迎農民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