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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一期稻作停灌補償受理即將於3月31日截止,農委會籲請停灌區農民速至水利會辦理,以維護自身權益

  • 發布單位:農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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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一期稻作停灌補償受理即將於3月31日截止,農委會籲請停灌區農民速至農田水利會辦理,以維護自身權益

文號:7201

104年03月23日

  104 年桃園、新竹、苗栗、臺中、嘉義等一期稻作停灌區補償作業,於 104 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 含例假日 ) 於各區水利會之工作站受理申請,受理期限即將於 3 月 31 日截止 , 目前已申辦完成之比率為 55 % , 農委會籲請尚未申辦的停灌區農民速至農田水利會工作站辦理,以維護自身權益。

  農委會指出,此次乾旱停灌區補償金額,農民在停灌區域不種稻且種植綠肥或不種植作物,政府提供每公頃 8.5 萬元或 7.8 萬元補償金;農民自覓水源種植各項轉 ( 契 ) 作作物,依作物種類不同,每公頃補償為 3.9 萬元 至 6.2 萬元,農民可依耕地狀況自行選擇。

  農委會再次呼籲並提醒停灌區內農民,儘速撥冗於 3 月 31 日之前 ( 每日 8:00 至 17:00) ,攜帶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印章、耕地最新所有權狀或最近 3 個月內之土地登記簿謄本 ( 限第一類土地登記謄本 ) 或使用權文件 ( 現耕人非耕地所有權人之證明文件,例如:耕作協議書或三七五租約等 ) ,及農會或金融機構存摺影本等相關文件至農田水利會工作站申辦停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