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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檢局)落實禽場及產銷環節各項生物安全工作,防堵禽流感發生及傳播

  • 發布單位:農業處

內容


文號:7201-3

104年03月26日

一、累計送檢採樣、禽流感案例確診及撲殺場數(如附表1)。

二、本(26)日作為說明︰

(一)持續加強全國家禽場疫情查報及採檢確認,即時防疫處置案例禽場

  截至昨(25)日下午6時止,計有14個縣市送檢903場(25日無新增場),確診879場H5亞型禽流感,確診陰性23場及1場H6N1亞型(非屬OIE應通報疾病),計完成877場撲殺(共計4,448,568隻)。確診場均已完成撲殺處理,另送檢場僅餘1場仍檢驗中。

(二)加強禽流感案例場周圍半徑1公里禽場採檢,主動檢出案例即時防堵疫情散播

  截至25日下午6時止,鴨場應採614場(含空舍308場),已送檢304場,A型禽流感初篩陰性193場,初篩陽性111場,初篩陽性場送畜衛所確診新型H5亞型場數共22場,低病原性禽流感1場,確診陰性84場,完成撲殺21場(如附表2)。

  截至25日下午6時止,鴨場以外家禽場應採1,281場(含空舍388場),已送檢263場,A型禽流感初篩陰性172場,初篩陽性40場,初篩陽性場送畜衛所確診H5亞型場數共6場,確診陰性33場,完成撲殺3場。

(三)熱區縣市進出車輛須至檢疫站查核證明書並消毒

  6熱區縣市持續加強進出交通要道運輸車輛(運禽車、運蛋車、飼料車及化製車)消毒作業,並同步檢查家禽健康證明書及禽蛋燻蒸證明書,消毒完畢及檢查合格後開立消毒證明書。3月25日下午6時進站完成消毒程序車輛共計436次,1月28日中午至3月25日下午6時累計23,604車次,執行順暢。

(四)持續預撥6成原則撥付撲殺補償費予受災農民,其餘4成審查通過即予撥付,協助農民渡過難關

  防檢局說明,農委會累計已調度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撥付15.56億元撲殺補償及緊急防疫費用予案例發生縣市,相關縣市已撥出7億286萬4千元,已有90.1%撲殺場收到縣市撥付之6成以上撲殺補償費(如附表3)。該局於每週二、四召開審查小組會議,縣市針對撲殺補償有疑義者可立即反應,加速審查時效,協助各縣市政府於4月底前完成案件之審議;對於已核定4成補償費者,請縣市政府儘速撥付。

三、輿情回應或說明事項︰

落實禽場及產銷環節各項生物安全工作,防堵禽流感發生及傳播

  防檢局說明,籲請養禽場及產銷業者應持續落實人車門禁管制、人員、車輛(含運禽車、運蛋車、化製車、飼料車等)、運輸載具(運輸籠、蛋箱及蛋盤等)、器具等進出消毒及避免其他動物進出場區等生物安全措施,且切勿冒進復養或進雛,以共同防範疫情發生及傳播。

  該局提醒,早期發現即時處置為控制及防範疫病傳播之最高原則,務請業者每日自主觀察場內家禽健康狀況,提高警覺、立即通報、即時防範,未依規定通報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撲殺動物不予補償且另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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