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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層下陷擴大,不應歸咎休耕地活化計畫

  • 發布單位:農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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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7222

104年05月08日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休耕地活化政策目的在提升我國糧食自給率,維護國家糧食安全。農委會配合行政院核定自 100 年起推動之「雲彰地區地層下陷具體解決方案暨行動計畫」,辦理農田轉旱作物措施,以期節水節能及減緩該地區持續地層下陷為目的。

  根據農委會分析雲林地區 103 及 102 年度「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內休耕地申報復耕與轉作資料結果 顯示, 103 年雲林地區地層下陷範圍擴增與休耕活化政策無關。以雲林縣地層下陷嚴重之元長、土庫、四湖等三鄉鎮而言,於 103 年休耕地活化復耕面積約為 850 公頃,其中休耕田轉種水稻約 175 公頃僅佔 21% 、休耕田轉種旱作 675 公頃佔 79% ,估計增加用水 454 萬噸;另一方面, 103 年於該三鄉鎮推動水稻轉旱作共計約 790 期作公頃,節約農業用水約 514 萬噸。三鄉鎮農業用水經推估 102 與 103 年總共減少 60 萬噸。

  且依據高鐵公司地層下陷量監測資料顯示,原顯著沉陷區域(彰化溪州路段、高鐵雲林虎尾車站、高鐵跨 158 縣道及高鐵跨台 78 線處)中,高鐵跨台 78 線處因路堤移除工程使地層下陷問題趨緩,故有利共同協助高鐵運輸問題。

  農委會近年來透過種種措施來發展省水農業,減少農民對抽地下水之依賴,在彰雲地區更推動「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暨行動計畫」,預定 8 年目標 2,600 萬噸。惟地層下陷是長期以來之問題,農委會除持續推動省水農業,並密切觀察當地地層下陷變化情形,更加致力於推動國土保安及糧食安全雙贏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