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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維持我國鞣製皮革輸銷越南及薩爾瓦多

  • 發布單位:農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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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鞣製皮革輸出越南及薩爾瓦多,因國內口蹄疫疫情影響,遭該兩國暫停輸入,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簡稱防檢局)在經濟部及駐外館處等相關機關協助下,多次與該兩國洽商,就疫病證明應符合國際規範部分進行溝通談判,該兩國終於同意輸出鞣製皮革只須檢具防檢局核發之檢疫證明書即可恢復輸銷該國,成功協助業者持續出口該等產品。

鞣製皮革經加工已有效不活化疫病 檢附防檢局檢疫證明書即可輸出

  防檢局表示,我國目前出口各國的皮革產品,均屬國際間認可安全貿易貨品,無其他國家對我皮革採取禁止措施,依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統計之輸出實績,103年我國鞣製皮革產品出口越南及薩爾瓦多之金額分別為16萬美元及1,894萬美元。惟越南於103年禁止我國鞣製皮革輸越,另薩爾瓦多(薩國)因考量我國口蹄疫疫情,要求我國輸銷該類產品時,應於輸出前確認皮革加工過程已有效不活化口蹄疫病毒,並於檢疫證明書上載明皮革加工流程及所用化學品,較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對於該類產品之檢疫規定嚴格。經防檢局與該二國家官員透過視訊會議就檢疫技術進行溝通討論,並在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駐外代表處及大使館等相關單位的共同努力下,已於本(104)年8月21日獲該兩國同意恢復輸入。

  防檢局表示,以該類產品處理過程符合OIE陸生動物衛生法典口蹄疫病毒不活化之國際規範,與該兩國議定,獲同意前述產品檢附防檢局核發之檢疫證明書,記載有效不活化口蹄疫病毒之加工過程且產品以乾淨及衛生容器包裝無交叉汙染疑慮等規定,即可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