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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仍有家禽流行性感冒零星案例發生,請產銷各環節業者持續落實疫情通報及各項生物安全措施,降低風險 。

  • 發布單位:農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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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仍有家禽流行性感冒零星案例發生,請產銷各環節業者持續落實疫情通報及各項生物安全措施,降低發生及傳播風險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本(31)日表示,104年1月起發生新型家禽流行性感冒疫情,經即時啟動各項防疫作為,疫情已逐漸趨緩,惟6月迄今於中南部等地仍陸續有零星案例發生,8月26日起陸續於屏東縣1肉鴨場、嘉義縣1肉鴨場及雲林縣1土雞場確診新型H5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已請地方動物防疫機關作好案例場撲殺清場消毒及疫情調查。

儘速完成案例場周圍半徑1公里內非案例禽場加強監測工作,遏止疫情蔓延

  防檢局指出,目前仍有零星案例發生,顯示產銷環境中仍有病毒活動,為防堵可能風險,案例場周邊半徑1公里內禽場應儘速完成採樣監測,鑑此,該局籲請尚未完成之直轄市、縣(市)政府,以鴨場為優先採檢對象,儘速完成採樣工作。防檢局並呼籲業者配合防疫機關採檢措施,以早期發現疑似案例,即時處置,遏止疫情蔓延,未依規定配合者,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自主觀察場內禽隻健康情形,主動通報疑似案例

  防檢局說明,鴨科動物為禽流感重要保毒動物之一,感染時多無明顯臨床症狀,僅可能發生攝食量、飲水量或產蛋率下降等現象,因此畜主應每日自主觀察場內禽隻健康情形,遇有此現象或死亡率異常增加時,應主動通報所轄動物防疫機關協助檢診,釐清可能原因,以減輕損失及降低防疫風險。未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通報疫情,依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倘確診為禽流感案例,其遭撲殺動物亦不予補償。

請產銷各環節業者落實各項生物安全措施,降低疫病傳播風險

  防檢局表示,落實生物安全措施為產銷各環節首要之防疫工作,業者若未能自主落實各項生物安全措施,疫情即可能有持續發生之風險,故該局再次籲請家禽相關業者持續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自主落實場內禽舍硬體設施生物安全等級之規劃與人員車輛門禁管制及場區清潔消毒等軟體生物安全措施,並加強進出車輛、裝載箱籠、器械之清潔消毒,且切勿冒進進雛復養。透過軟硬體生物安全措施之同步強化及操作,方能有效降低禽流感發生機率。

秋冬候鳥來臺度冬,易增加防疫風險,籲請縣市盤點防疫整備,預為因應

  因應秋冬候鳥來臺度冬,氣溫逐漸降低,將增加禽流感防疫風險,農委會主任委員將於近期邀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首長研商因應措施,並盤點地方防疫物資、人力及經費等整備情形,預為因應,以防堵疫情再發生及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