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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實施「動物運輸車輛及裝載箱籠清洗消毒措施」,請動物運輸業者落實辦理,防堵可能疫情傳播

  • 發布單位:農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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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昨(1)日下午6時止,計有15個縣市送檢983場(8月26日至9月1日新增送檢雲林縣1土雞場),確診952場H5亞型禽流感(8月26日至9月1日新增確診嘉義縣1肉鴨場及雲林縣1土雞場),確診陰性30場及1場H6N1亞型(非屬OIE應通報疾病),計完成952場撲殺(共計5,060,415隻),確診場皆已完成撲殺。

持續預撥6成原則撥付撲殺補償費予受災農民,其餘4成審查完成即予撥付,協助農民渡過難關

  防檢局說明,農委會累計已調度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撥付新臺幣16.53億元撲殺補償及緊急防疫費予禽流感案例發生縣市,相關縣市已撥出13億6,861萬9千元,已有88.1%撲殺場收到縣市撥付之6成以上撲殺補償費(如附表2)。截至9月1日止,計收到13縣市960件撲殺補償申請案,其中953件完成審查;防檢局促請縣市政府儘速撥付該已核定之餘4成補償費,目前完成全數撥付場數已達842件。

公告實施「動物運輸車輛及裝載箱籠清洗消毒措施」,請動物運輸業者落實辦理,防堵可能疫情傳播

  防檢局說明,依國際流行病學調查資料顯示,動物疫病極易透過運輸車輛及裝載箱籠廣泛傳播,國內動物運輸車輛於畜牧場、肉品市場、批發市場及屠宰場等進出頻繁,為防疫之重點目標,為降低其媒介疫病造成之傳播風險,防檢局依103年12月24日修正之「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4條第3項規定,研擬「動物運輸車輛及裝載箱籠清洗消毒措施」,並邀集專家學者、縣市動物防疫機關及產業團體等依現場執行面等研商討論,獲致共識,前項措施並由農委會於本(2)日公告實施,請動物運輸業者依規定於進出畜牧場、駛離肉品市場、批發市場及屠宰場等前,依規定落實車輛及裝載箱籠清洗消毒工作,降低可能疫病傳播風險。未依規定落實前揭清洗消毒工作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規定,經勸導拒不改善或一年內再次違反,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