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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得慶888號涉嫌違規,我巡護船將監送返港

  • 發布單位:農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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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綠色和平」(Greenpeace)日前指稱非法作業之屏東籍順得慶888號漁船,經漁業署協請海巡署指派巡護9號巡護船,於9月17至18日對該漁船在南太平洋公海執行登臨檢查,初步結果顯示,該船持有有效之漁業執照及國外基地作業證明書,船體標識符合規定,漁船船位正常回報,但也查獲涉嫌違規行為,漁業署已勒令該船立即停止作業直航返回臺灣,並協請巡護9號監護回臺,並將依相關規定懲處。

依據巡護船登檢證據,立即處置防堵不法

  漁業署指出,順得慶888號漁船自今(104)年6月27日自東港出港,7月7日抵達太平洋第1號袋狀公海開始作業,該船雖證明經政府合法授權在中西太平洋作業,但經巡護9號於9月17至18日檢查發現,該船上留有總漁獲約10.4公噸,其中黃鰭鮪約5.4公噸,大目鮪約2公噸,與該船填寫之漁獲日誌(作業情形紀錄表)所登載數量差異極大;又鯊魚漁獲部分僅魚體有鰭綁身5尾,其餘魚鰭有未綁身之胸鰭1片、背鰭1片、尾鰭4片、臀鰭104片(一尾有2片),因肉身與魚鰭數量不符,顯有將鯊魚漁獲割鰭棄身;另該船涉嫌未經核准在海上轉載漁獲物等違規行為,該署斷然勒令該船立即停止作業直航返回臺灣,並協請巡護9號監護回臺,俾詳細進一步調查,釐清該船違規事項,依相關漁業法規追究其違規行為責任,以落實管理。

致力遵守國際規範,違規作業依法究辦

  漁業署重申,我國是全球主要的漁業資源利用國家之一,為使遠洋漁業得以永續經營,我國除一直積極參與相關國際漁業管理組織,與相關會員國家合作擬訂養護管理措施外,並投入相當多管理資源以善盡船旗國責任,如持續蒐集提交漁獲資料、監控漁船作業,並輔導業者遵守國際漁業組織所訂的養護管理措施,落實國內規範之執法工作,始終秉持勿枉勿縱之態度來處理違反養護管理措施案件,決不護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