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產銷各環節落實各項生物安全措施,配合採檢機制儘速檢除可能案例,防堵疫情傳播

  • 發布單位:農業處

內容


請產銷各環節落實各項生物安全措施,配合採檢機制儘速檢除可能案例,防堵疫情傳播

  防檢局表示,近期案例場周邊禽場加強監測確診零星鴨場案例,請產銷各環節業者持續提高警覺,務必落實人車門禁管制及人員、車輛、器械進出場區之消毒工作,並依縣市政府公告之「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規定落實各項軟硬體生物安全措施,每日自主觀察禽隻健康情形,若發現有異常死亡、產蛋、攝食及飲水率下降等情形,應主動通報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協助檢診。

  防檢局說明,因鴨科為禽流感保毒動物,保毒者感染病毒後發病不明顯,病毒在其體內複製,排出後繼續感染其他禽類,業者應主動配合地方防疫單位儘速完成案例場周邊半徑1公里內主動監測,俾檢出潛存之病毒,即時處置以降低禽流感傳播風險。對於規避、妨礙或拒絕者,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