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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108年度污染防治補助資料

  • 發布單位:農業處

內容


雲林縣108年「加強畜牧場節能計畫、強化畜牧場污泥清理再利用計畫、減少畜牧廢水排放量因應水污費徵收衝擊計畫及農村社區畜牧場環境改善及資源利用計畫」補助,重點如下:
一、補助項目及金額詳如「補助項目、場次及補助額度表」(如附件一)。
二、申請補助對象須具備下列之合格文件,文件影本應加蓋負責人私章及與正本相符章(詳如附件二申請書):
(一)畜牧場登記證書
(二)負責人身份證(正反影本)
(三)特約獸醫師合約書
(四)委託化製合約書(雙面)
(五)設置前現況照片(2張)
(六)竣工圖及使用執照(申請將傳統水泥平面式肉豬舍改為高床肉豬舍須檢附)
三、申請時間:108年4月15日至4月29日止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向所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若於申請期限內無法補正申請所需資料,將不列入本案申請資格。
四、相關注意事項:
(一)同一畜牧場得申請兩種計畫,每一計畫最多申請一項補助項目。
(二)本年度計畫實施前自行設置完成者不得申請補助。
(三)曾在3年內接受中央或地方政府相同設施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相同補助。各項補助經費以不超過購置費用二分之一為限,且補助金額不超過最高補助額度。
五、檢附「申請書」、「補助項目、場次及補助額度表」、「補助說明會議紀錄(如附件三)」及「風扇系統馬達加裝變頻器安裝注意事項(如附件四)」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