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18日發文字號:台內營字第1080812038號 主旨:「成龍暫定重要濕地」經評定後列為地方級重要濕地,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濕地保育法第11條規定及行政院院108年7月1日院臺建字第1080021055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成龍暫定重要濕地」評定結果及範圍圖。 二、 公告劃入之土地,應依濕地保育法規定辦理。 三、本案重要濕地分析報告書、圖可至「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網站」(http://wetlandtw.tcd.gov.tw/WetLandWeb/index.php)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