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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獲海上漂流木1支公告招領。

  • 發布單位:森林及保育科

內容


公告事項:

一、110年5月29日本縣漁民於台西漁港外海牡蠣養殖區拾獲海上漂流木(歐洲樺木圓材)1支。

二、請有受領權之人自公告日起1個月內,攜帶申請陳述切結書、身分證明文件、印章、物品來源證明等洽本府農業處森林及保育科(聯絡電話:05-5522505)辦理認領事宜。

三、遺失物於最後招領之日起6個月,未經有受領權之人認領者,由拾得人取得所有權,拾得人於受前項通知或公告後3個月內未領取,其物歸屬於本府。

四、有受領權之人認領時,須繳清相關作業及保管費用,本府將發還遺失物,如有冒領情形,自負法律責任,拾得人亦得向有受領權之人請求相當之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