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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維護箔子寮漁港碼頭與水域環境整潔,保障漁船停泊及作業安全。

  • 發布單位:漁業科

內容


公告事項:

一、請於111年9月21日前將棄置於箔子寮漁港之二艘無籍管筏(如附圖)自行移除,屆時未移除者將視同廢棄物由本府逕予清除,清除費用向所有人求償。

二、如有疑問,請洽本府農業處(電話:05-552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