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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公告 水利村、塭豐、枋寮等3處漁港港區堆置漁具、雜物移除

  • 發布單位:漁業科

內容


公告事項:

一、查旨揭漁港堆置漁具、雜物,影響港區觀瞻,為維護漁港港區內公共安全及設施使用效能,請行為人或所有人於旨揭期限前自行移除。

二、屆期未移除者,將視同廢棄物由本府逕予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