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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 公告「苑港漁港東側碼頭自111年12月14日零時起封閉停止使用」

  • 發布單位:漁業科

內容


主旨:公告「苑港漁港東側碼頭自111年12月14日零時起封閉停止使用」。

 

依據:漁港法第五條規定。

 

公告事項:苑港漁港東側碼頭塌陷損壞嚴重,為配合修復工程施工,自111年12月14日零時起封閉停止使用,除施工人員外禁止民眾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