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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公告 修正竹圍漁港計畫書

  • 發布單位:漁業科

內容


主旨:修正公告竹圍漁港計畫書,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漁港法第4、5、6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竹圍漁港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