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請參考「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1至14條。
2.土地登記謄本(第一類)及地圖籍謄本請提供近1個月之文件。
3.由土地所在地公所受理申請案,由本府審查。
4.20鄉鎮市地區案件,請洽王先生05-5522488。康先生05-5522480。
陳小姐05-5523671。 陳小姐05-5522484。
鄉鎮市別區域如下:
(1)王先生(5522488):斗南鎮、斗六市、古坑鄉、林內鄉
(2)康先生(5522480):口湖鄉、水林鄉、北港鎮、元長鄉、大埤鄉
(3)陳小姐(5522484):麥寮鄉、崙背鄉、二崙鄉、西螺鎮、莿桐鄉
(4)陳小姐(5523671):台西鄉、四湖鄉、東勢鄉、褒忠鄉、土庫鎮、虎尾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