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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蹄疫疫苗漲價,養畜戶每劑疫苗負擔7.4元,政府補助5元,請本縣養畜戶持續落實口蹄疫預防注射

  • 分類:農業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0-06-27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0.06.27
口蹄疫疫苗自7月1日起調整為養畜戶負擔7.4元,政府補助5元

為因應口蹄疫疫苗漲價,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於6月28日「口蹄疫疫苗採購後相關配套事宜研商會議」決議,自7月1日起以結算後剩餘疫苗373萬劑(每劑10.15元)與新採購疫苗728萬劑(每劑13.5元)之平均價格12.4元計算疫苗價格,扣除政府補助每劑5元,養畜戶需自付7.4元。
請落實口蹄疫疫苗預防注射、自衛防疫措施及生物安全措施,以有效防範疫情發生
請本縣養畜戶必須確實執行口蹄疫疫苗免疫計畫措施及徹底落實下列自衛防疫措施,以防範疾病發生,包括:(一)、每週定期消毒(二)、禁止運豬車、飼料車及動物屍體運輸車等車輛、駕駛及不相關人員進入豬場(三)、養豬場新引進動物前應確認健康狀況,做好隔離觀察(四)、切勿購入來路不明之動物,以防病原引入。倘若於養豬場內發現豬隻口、鼻及蹄部等有異常病變時,應立即予以隔離並立刻向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或本縣家畜疾病防治所通報,並配合動物防疫人員指示進行相關之防疫措施,凡有隱匿疫情者,經查後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業者最高可處以新臺幣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