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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12月底前發放22案土地徵收補償費,發放補償地價的日期及地點,公文通知 2011.12.0

  • 分類:農業類
  • 發布單位:畜產科
  • 發布日期:100-12-06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0.12.06

  雲林縣政府今(100)年度配合各項公共建設辦理土地徵收之案件,目前內政部核准徵收並經縣政府公告計有22案711筆土地,總面積超過48公頃,發放補償金額約新台幣6億6仟萬元。地政處表示,本次土地徵收之案件大多以水利和交通事業計畫為主,現行徵收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加4成發放補償地價,縣政府於12月底前發放22案土地徵收補償費。

  地政處指出,地價補償費將於本(12)月30日前發放完畢,發放補償地價的日期及地點,縣政府會另外公文通知。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需攜帶印鑑證明書1份(以最近1年內核發者為限)、印鑑章、土地所有權狀、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印1份前往具領。本人如無法親自領款者,可委託他人代領,除應檢附前列各項證件外,代領人須攜帶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印1份、印章並附委託書2份。請民眾於規定時間內前往領取,逾期未受領之地價補償費,縣府將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26條規定存入國庫保管專戶,超過十五年未領取者,將歸屬國庫。

  雲林縣政府歷年來存入保管專戶的金額累計?5億元以上,尚未被領取,地政處呼籲民眾如有未領取地價補償費者,請儘速洽地政處辦理領取,如果是地主死亡而繼承人眾多,辦理繼承手續繁瑣,或案情複雜,不知如何辦理者,可先聯繫地政處地權科(05-5522708),將派專人協助辦理。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0.12.06
http://www.yunlin.gov.tw/newskm/index-1.asp?m1=6&m2=45&id=20111206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