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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安全把關,推行安心消費,雲縣府帶頭做 2012.03.22

  • 分類:農業類
  • 發布單位:畜產科
  • 發布日期:101-03-23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1.03.22

  雲縣長蘇治芬挺豬農親自到肉品市場剃豬毛送檢把關,為確保國人的健康及宣誓雲林縣肉品市場所生產的肉品絕對安全無瘦肉精,雲林縣政府以積極的作為及行動挺豬農,縣長蘇治芬於15日上午在農業處呂政璋處長、衛生局吳昭軍局長及肉品市場總經理黃財福等人的陪同下,親自到肉品市場剃豬毛送檢把關及品嚐豬肉,也呼籲消費者多選購雲林的優質肉品。蘇縣長當場指示對雲林縣肉品市場上市拍賣豬隻,每日每場採集豬隻毛髮1頭檢驗受體素,為期一個月,本縣家畜疾病防治所送驗成果如附件。

  雲林縣政府,為有效遏阻不肖養豬戶的投機行為,於100年業已訂定「雲林縣政府處理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事件裁罰基準」,並於100年6月18日生效,對受體素違法案件處以重罰。凡畜、禽或水產養殖業者違法使用受體素即裁罰7萬5千元,一年內再犯者裁罰50萬元,第3次以上即一律依法律規定最高額裁罰125萬元;而且只要被檢出,即依前述基準裁罰。

  據新聞媒體報載「雲林縣養豬協會康理事長表示,原來的罰金不夠重,縣府第一次抓到應該就罰15萬元……罰款高養豬戶不會存僥倖心態,不用就不怕被罰。」;本府亦依本縣養豬協會建議研議辦理,以重罰及嚴查不讓投機者心存僥倖。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亦於本(101)年3月20日公布違法使用乙型受體素養殖業者資料,由於少數國內養殖場驗出使用乙型受體素,造成社會大眾恐慌,為保障國人食肉安全,政府將採取有效阻絕之因應作為,從肉品的來源、製造、販賣及消費等每個環節,全面檢討現行做法,並落實檢驗制度。為增進公共利益及基於消費者知之權益,未來依法公布違法使用乙型受體素業者資訊。

  獎勵檢舉動物用偽禁藥 維護畜禽產品品質 選購合法屠宰廠屠宰之優良肉品,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違法製造、輸入及販賣非法動物用藥品,同時也請養殖業者一定要使用合法藥品,以維護畜禽健康、畜禽產品品質及確保國人健康。為鼓勵民眾踴躍檢舉不法,防檢局設有檢舉專線0800-039131,凡經檢舉而破獲者,檢舉人最高可獲頒獎金20萬元。也呼籲消費者選購有產銷履歷無藥物殘留並經合法屠宰廠屠宰之優良肉品,以保障您的健康。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1.03.22
http://www.yunlin.gov.tw/newskm/index-1.asp?m1=6&m2=45&id=20120322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