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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縣長要求中央正視紓處制度缺失,增列「舉證責任反轉」機制,保護弱勢農民

  • 分類:農業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1-07-02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1.07.02

褒忠鄉82位瓜農向六輕提出損害賠償,但環保署紓處會議裁決,六輕毋庸賠償,蘇縣長對此表示,現行紓處制度,對污染者有利,卻對老百姓不公平,強烈要求中央增列「舉證責任反轉」機制,由污染者負起舉證責任,自行證明大火與西瓜腐爛沒有相關性,才符公平正義。

褒忠瓜農座談會,2日晚上在褒忠鄉萃英祠文昌帝君廟活動中心召開,縣長蘇治芬、環保局長葉德惠、農業處代副處長許永瑜、縣議員謝翠蓮及近百位瓜農參加,蘇縣長呼籲立委諸公,不分朝野,制定「舉證責任反轉」法律,落實公平正義,許代副處長也向瓜農說明農業安定基金用途及申請程序,希望農民踴躍申請。

台南農改場出具證明指出,一般西瓜若感染「退綠黃綠病毒」,是不會造成西瓜腐爛,但在紓處時,環保署卻認為西瓜腐爛與病蟲害有關連,且要求農民提出西瓜腐爛與大火有直接相關證明,否則,難以判斷二者之間的關連性。
環保局長葉德惠指出,專家已證明西瓜感染「退綠黃綠病毒」,不會造成西瓜腐爛,由此可證,大火與西瓜腐爛絕對有關連,但弱勢農民苦無證據,啞巴吃黃蓮,有苦難言,所以「舉證責任反轉」,是弱勢者的保護傘。

陳姓農民憤怒指出,六輕大火對瓜農損害,置若罔聞,態度消極,猶如橫柴入灶,霸道至極,喪失企業家應有社會責任,而環保署也未有任何行政作為,一味要求農民負舉證責任,完全站在企業家一邊,不知農民辛酸與痛苦。

99年7月六輕2次大火,造成褒忠地區西瓜腐爛,農民遂尋求公害糾紛調處,向六輕提出損害賠償,但環保署紓處會議裁決,認為2次大火與西瓜腐爛無直接關係,作出六輕毋庸賠償的決定,窺之該事件來龍去脈,凸顯現行紓處制度不周延,對弱勢農民不公平,希望中央修法改善該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