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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含藥物殘留貢丸產品均未使用CAS肉品業者宣稱使用非屬事實

  • 分類:農業類
  • 發布單位:農業處
  • 發布日期:101-10-05

違規含藥物殘留貢丸產品均未使用CAS肉品業者宣稱使用非屬事實 

文號:6610 101年10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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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連日 媒體報導貢丸及早餐店漢堡肉檢出氯黴素等藥物殘留,部分業者逕向媒體表示其使用原料為 CAS 肉品一事,農委會嚴正澄清,經查違規含藥物殘留貢丸產品均未使用 CAS 肉品,業者不實之說法已影響 CAS 標章之信譽。


  農委會說明,事件發生後該會於第一時間立即派員,分別會同新竹市及新北市衛生局及相關單位,在 10 月 3 日下午前往新竹莊氏貢丸業者,以及 10 月 4 日上午前往新北市華達士食品行上游供應商東穎公司現場查證肉品原料,經現場查證結果,兩家所使用之肉品原料均非 CAS 驗證產品。此外,近日新竹市及新北市衛生局公布尚有其他 6 件不合格之貢丸及早餐店漢堡肉產品,經查詢均非 CAS 產品,亦無使用 CAS 原料肉品。


CAS 驗證管理嚴謹, CAS 協會對業者不當宣稱,考慮提告


  有關本案事實, CAS 驗證機構財團法人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 CAS 協會)昨( 4 )日下午已發布新聞稿對外澄清,惟本( 5 )日媒體仍有報導貢丸業者宣稱使用 CAS 肉品。據了解, CAS 協會為維護 CAS 公信力,將研議對業者不當宣稱部分提出告訴。農委會重申, CAS 驗證管理制度完整, CAS 制度為產品驗證,並非生產廠(場)驗證, 通過驗證之產品品質值得信賴。 因此只有 CAS 標章驗證產品,並無所謂「 CAS 工廠」。又 CAS 驗證產品之包裝完整,標示清楚,請消費大眾或食品加工業者 認明產品包裝之 CAS 標章。


政府將協助業者強化自主管理,保障消費者權益


  農委會表示, CAS 驗證制度在我 國已推動 23 年,深受各界信賴,目前生產之 CAS 貢丸產品計有 9 項,分別由台糖、信功、源欣興、嘉一香等公司生產, CAS 貢丸均使用 CAS 原料肉生產,衛生安全有保障,相關產品資訊可自 財團法人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 網站《 www.cas.org.tw 》查詢。農委會表示,本次查核發現主因業者未落實原料驗收及生產管理而致,食品加工業者應善盡自主管理責任,以維護產品品質,該會及相關政府部門將依權責督促及協助業者提昇加工生產管理水準,以保障消費大眾食的安全。


新聞來源連結

http://www.coa.gov.tw/show_news.php?cat=show_news&serial=coa_diamond_2012100513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