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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縣府第3次專案補助 馬公厝大排畜牧場減廢設施

  • 分類:農業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9-07-02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9.07.02

雲林縣政府為改善轄內大排污染狀況,將馬公厝大排列為首要改善重點,馬公厝大排流經土庫、褒忠、東勢及臺西,為改善馬公厝大排,縣府爭取水污基金經費協助馬公厝大排周邊畜牧場改善設備,受理申請時間自7月1日至7月15日止,請於期間內向當地鄉(鎮、市)公所農業課提出申請。

 

農業處魏勝德處長表示,本次為馬公厝大排鄰近畜牧場改善計畫,補助場次35場,補助6項品項,包括高床設施6場、節水牛床2場、雨污水分離設施9場、污水處理設施所需抽污泥馬達5場、廢水處理曝氣機5場及紅泥膠皮袋8場等設施,來逐步協助畜牧場減廢設施的設置,提升廢水處理效率及減少廢水排放。

   

農業處表示,本次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各款條件:

1.環保局列管中鄰近馬公厝大排且領有合法畜牧場登記證書之畜牧場負責人。

2.申請項目三年內未受中央或地方相同補助項目者。

3.申請之畜牧場以環保局列管中鄰近馬公厝大排中上游之畜牧場優先補助、鄰近馬公厝大排下游畜牧場者次之。農業處呼籲因補助名額有限,請本縣符合上述條件之畜牧場踴躍申請,受理截止時間為109年7月15日止,相關申請資訊請洽農業處畜產科(05-5522520)或土庫、褒忠、東勢及臺西公所農業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