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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流30日來襲 雲林縣政府呼籲農漁民做好防寒措施

  • 分類:農業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9-12-28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9.12.28

依據中央氣象局氣象報告,本周三(30)日夜至1月2日清晨受寒流影響,中部以北及東北部地區氣溫僅7、8度,南部及花東也只有10度上下;倘有災情顯現,即依農業天然災害查報及通報作業規定辦理,俾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儘速協助農民復耕。

 

蔬果及花卉防寒措施:蔬菜及花卉部分可搭設塑膠棚、溫室、防風牆、防風網及實施畦溝灌水或葉面灑水保護,以防寒害;已屆採收期蔬菜應及早採收,以減少損失。

 

果樹部分,迎風面設置防風設施,酌量增施鉀肥,以增加抗寒力外,並加強果園灌水、噴霧、覆蓋、包裹樹幹或果實套袋,以減少受害程度;受害之花、果應即行疏除及修剪寒害枝條與葉片;已達採收期者提早採收,減少損失;現有水果類作物易受寒害者,應留意氣溫狀況妥適防護。

 

茶園防寒措施,茶樹可在樹冠上覆蓋PE塑膠布、遮陰網或撒上薄層稻草,及加強樹冠面噴水,隔絕冷空氣進入,避免霜害。茶樹如遭受寒害,應清除受害褐變或紅變芽葉,以利第二輪新梢重新萌發;枯死枝條宜及時修剪,加強淺耕除草,疏鬆土壤,提高地溫,增施速效性氮肥,並適當搭配施磷鉀肥,以增強樹勢;或以1﹪尿素稀釋液或其他商品化葉面植物營養液噴施,以加速新一輪芽葉萌發生長的速度。

 

屬較不耐寒魚種之吳郭魚、虱目魚、石斑魚及白蝦等,宜加強防寒保溫措施,必要時規劃儘早採捕,以減少寒害損失,詳細防範措施如下:

1. 於魚塭北側搭蓋防風棚,加強越冬溝之保溫、防寒及加溫等設備。

2. 放養數量方面:因環境、條件、種類而異,如放養虱目魚,其密度以每立方公尺1.3公斤以下為宜。

3. 投餌料:在氣溫回升、暖和之日,可酌投飼料(魚類在水溫20℃以上,體重100公克時,投餌量為體重之3.5﹪;體重300公克,投餌量為體重之2﹪;體重800公克時,投餌量為體重之1.5﹪;水溫20℃以下不投飼料。

4. 換水:因投飼料致水質不良時,應予換水,每月2至4次。

5. 疾病防治:隨時將已凍傷之魚體撿除,以防止污染池水。

6. 寒流侵襲或停滯時,水溫若低於15℃時,應採緊急措施,如加溫以提高水溫,打氣以增加溶氧,俾減輕死亡。

 

各畜禽戶應提前做好防風保暖準備,畜牧戶之仔禽可集中禽舍以電熱機具控溫保暖。另放牧之家禽請集中畜舍內,或集中於戶外避風掩蔽處加以防寒,以減少損害機會。

    

農業處相關各科電話如下:

農務發展科(張先生):05-5522491   

森林保育科(謝先生):05-5522494   

漁業科(宋先生):05-5522544    

畜產科(施小姐):05-552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