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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雨解不了缺水危機 雲縣府呼籲農民轉旱作一同加入抗旱大軍

  • 分類:農業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10-02-18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0.02.18

作為農業大縣的雲林縣,由於無水庫提供農業用水,須由農田水利署調配濁幹縣等水源或利用地下水供農田灌溉,灌溉用水會直接受氣候變化影響。而近日氣象局預測未來西半部降雨情況依舊偏少,延續從去年起即開始的缺水情況,表示雲林仍舊陷於農業灌溉用水的缺水危機中,雲林縣政府呼籲本縣農民配合政府政策,一同加入水稻田轉作旱作的行列中,一起省水當「省長」。

 

農業處長吳芳銘表示,目前為因應缺水危機,部份縣市紛紛進入減量、減壓的限水階段,桃竹苗、嘉南等部份水庫型灌溉區農地亦經農田水利署公告為停灌補償區域,以穩定水情;而雲林縣因不屬於上述水庫型灌溉區域,故無法列入停灌區,但縣府及地方公所、農會多年積極推動水稻田轉旱作措施,鼓勵農民種植落花生、食用玉米等所需水量約為水稻1/4~1/3倍之旱作作物,希望能達成農業節水的目的,亦穩定農民收益。

 

吳芳銘再強調,本縣除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執行「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推動農田轉旱作節水措施外,本(110)年亦分別於第1、2期作針對重點作物-契作硬質玉米、契作小麥、契作高粱及地方特色作物牛蒡辦理加碼補助,即種植計畫獎勵之旱作作物每公頃獎勵金約2.5萬至7萬元不等。

 

農業處提醒,由於「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申報期僅至2月5日,多數農民應已完成申請作業,若欲配合轉旱作措施致實際種植情形與申報項目或申報面積不符時,應於本縣原則訂定第1期作勘查期(休耕3月1日至3月12日、轉(契)作4月12日至5月14日)或各鄉鎮市自行調整公告之勘查期前辦理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