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0.05.20
雲林縣荔枝受110年3-5月高溫乾旱影響,導致荔枝落果受損嚴重,縣長張麗善立即指示農業處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台南區農業改良場及農糧署中區分署於本(5)月14日前往勘查,經現場勘查確實因乾旱影響受損率達30%,已達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要點之救助門檻。
雲林縣荔枝受損情形 縣府農業處表示,建議救助案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0年5月19日農糧字第1101010581號公告本縣為辦理荔枝110年3-5月高溫乾旱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請種植荔枝且受損達受災20%以上之農民於本(5 )月 20日起至 5月31日止攜帶相關文件至鄉公所申請現金救助。
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雲林縣全縣,救助項目為荔枝,現金救助額度依本辦法第6條第1項附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辦理:
(一)玉荷包荔枝、糯米荔枝及玫瑰紅荔枝等新品種荔枝(以台農1~7號及國內新育成之荔枝品種並取得品種權者為限)(果樹一):每公頃救助額度9萬元。
(二)黑葉荔枝(果樹三):每公頃救助額度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