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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上旬西南氣流豪雨造成農產品損失 請農友於8月19日前向所在地公所申報

  • 分類:農業類
  • 發布單位:農業處
  • 發布日期:110-08-12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0.08.12

8月上旬西南氣流豪雨造成農產品損失,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10年8月11日公告雲林縣為辦理農產業全部項目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請各位農友於110年8月10日至8月19日前至土地所在地公所申請。

 

為協助農民迅速恢復生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10年8月11日公告辦理勘查方式:

下列農產業項目,除以溫室栽培外現勘時免確認損失率:1、雜糧:落花生、甘藷。2、果樹:木瓜、西瓜、洋香瓜、香瓜。3、花卉:菊花。4、蔬菜:結球白菜、蘿蔔、胡瓜、甘藍、不結球白菜、芫荽、花椰菜、青蔥、食用玉米。上述項目中具有產銷履歷、天然災害救助有案、投保農業保險、領有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或其他種植客觀證明文件者免勘查種植事實。至於無提供上述種植客觀證明文件者,仍須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規定勘查是否有種植事實。惟未列在上述中之項目仍須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12條規定現場勘查損失率。

 

縣長張麗善提醒各位農友,申請時請備妥上述得免現場勘查種植事實相關資料,以加速核定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