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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縣府嚴正澄清去年7月後縣內已無違規飼養廚餘之養豬場

  • 分類:農業類
  • 發布單位:農業處
  • 發布日期:110-09-29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0.09.29

為防範非洲豬瘟,維護國人吃一碗滷肉飯及養豬戶生存的權益,張麗善縣長上任當天,即全面禁止廚餘養豬。正因為雲林縣政府率全國之先禁止,並積極查處及輔導,歷經2年多,在109年7月後至今已無違規飼養廚餘之養豬場。並非農委會陳主委今天(29日)於「防範非洲豬瘟-輔導小型養豬場轉型或退場」記者會所述雲林縣本月仍有違規案場,本府在此嚴正澄清。

雲林率全國之先宣布禁止廚餘養豬雲林率全國之先宣布禁止廚餘養豬
縣長張麗善表示,在本(110)年8月22日破獲越南走私非洲豬瘟肉品,配合農委會全面檢視雲林縣1,219場養豬場,均未發現有養豬場使用廚餘餵養豬隻,對於非洲豬瘟防堵雲林縣不遺餘力。

 

針對農委會本年10月1日開始仍開放200頭以上養豬場搬運或餵飼經環保機關核准再利用資格之廚餘(R0106、H1002),張縣長強調為保護本縣養豬產業,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守護民眾吃滷肉飯的權利,本縣仍會堅持養豬場禁用廚餘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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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芳銘處長強調,針對今(29)日農委會陳主委在記者會表示:「雲林縣號稱在兩年半前全面禁止使用廚餘,我們這個月的違規樣態有好幾場,來自雲林縣使用廚餘…」,在此必須嚴正澄清,從去年至今已經沒有養豬場違規使用廚餘,若發現養豬場有違規使用廚餘,也歡迎通報(通報專線0800-06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