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高粱收入保險雲林縣首次開辦,雲林縣政府補助40%保險費

  • 分類:農業類
  • 發布單位:農業處
  • 發布日期:111-04-29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1.04.29

雲林縣首次開辦第一張雜糧類保單─高粱收入保險,投保期間自即日起至5月31日止,為照顧農民,縣長張麗善宣布,保險費補助40%,加上農委會補助50%,農民僅負擔10%,以減輕農民保險費負擔,提高農民投保意願。

高粱收入保險雲林縣首次開辦,雲林縣政府補助40%保險費高粱收入保險雲林縣首次開辦,雲林縣政府補助40%保險費

張麗善表示,高粱為耐旱節水作物,種植高粱不只用水量少,還省工、省肥、省成本,收益不會比種水稻差,雲林縣政府積極推廣在高鐵沿線種植旱作高粱,鼓勵農民水稻轉作高粱,除了減少灌溉用水,也可以養護土地,減緩地層下陷。

 

張麗善指出,高粱亦是釀造高粱酒的材料,縣府積極輔導農民種植高粱,透過農會與金門酒廠公司簽訂合作契作高粱。為保障農民種植高粱收入,協助契作農民分散經營風險,111年度雲林縣首次開辦高粱收入保險,保障農民種植高粱收入至少不低於生產費用,不必擔心血本無歸。

   

高粱收入保險雲林縣首次開辦,雲林縣政府補助40%保險費高粱收入保險雲林縣首次開辦,雲林縣政府補助40%保險費

雲林縣高粱收入保險保險期間分為第一期作及第二期作。保險人為擔任高粱產銷契作集團產區營運主體之農會(斗南鎮農會、土庫鎮農會)。被保險人為試辦地區實際種植高梁之農民或基層農會。為農民者,應與集團產區營運主體之基層農會有契作關係。投保日期第一期作自即日起至5月31日止;第二期作自8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農業處代理處長蔡耿宇說明,高粱收入保險有95%及85%兩種保障程度可供農民選擇投保,基準價格為每公斤15元,以雲林縣而言,保單的基準產量每公頃基準產量3,600公斤,當實際產量少於基準產量時,以產量差額乘以基準價格就是投保農民可以獲得理賠的金額。而當期作實際產量依據農糧署公告之承保地區該縣市之收穫量。

   

蔡耿宇表示,台灣本島各試辦縣市採單一保費,95%保障程度的保費每公頃2,826元,85%保障程度的保費每公頃1,295元,農委會補助一半保費,雲林縣政府補助40%保費,農民選擇95%或85%保障程度每公頃僅需負擔283元或130元,保費負擔不大,若遇上歉收,有投保不致於賠本,保障農民收益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