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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雨鋒面12-16日影響臺灣 請農友做好防災減少農損

  • 分類:農業類
  • 發布單位:農業處
  • 發布日期:111-05-13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1.05.13

依據中央氣象局預報,梅雨鋒面將於本(5)月12日至16日影響臺灣,其中12日、13日鋒面接近,各地天氣不穩定,有局部大雨或豪雨發生的機率;14日、15日鋒面影響,易有短延時強降雨;16日鋒面南移;雲林縣將有陣雨或雷雨,並有局部大雨發生的機率,如果災害發生導致災情,請農民主動向當地公所通報,縣府已請公所針對已屆採收期及需即時復耕作物等,先行拍照存證,並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相關規定辦理災害查報與勘查,儘速協助農民復耕復建。

 

本縣一期作水稻及落花生尚未達收穫期,請農友在豪雨過後儘速排乾田間積水並加強病蟲害防治。縣府呼籲農民,稻榖成熟時才收割,穀粒飽滿、濕度低,折算乾穀重量多,農友可獲得最大利益,切勿搶割,造成收益受損。

 

香蕉、木瓜、番石榴、鳳梨、葡萄、芒果、玉荷包荔枝及正值收穫期之西瓜等蔬菜應儘速採收以減少損失,並妥善貯藏,再配合市場之需求供貨。其他正值結果期之水果及生育期之瓜果類蔬菜,則應加強枝幹枝條之固定,以防大雨植株倒伏。採用塑膠布網室或水平棚架網室等設施栽培者,應檢視生產設施,注意結構安全,如有破損應及早維修。

 

請農友必需遵守施藥後安全採收期規定,以確保產品食用安全;並於雨後注意清園、排除積水,並加強中耕培土及肥培處理措施,以防範病蟲害發生,確保農作物產量及品質。

 

縣府已請各公所密切注意並宣導相關防範措施,後續倘有災情顯現,亦請農民主動向當地公所通報,並請各公所依農業天然災害查報作業規定辦理。另外,基層公所對於災後需即時採收及復耕之受災田區作物,應動員人力進行勘查及拍照取證工作,並加強宣導農民可自行拍攝當次災害損失照片,內容應包含拍攝日期、災損情形、相鄰田區、可識別田區位置之背景及衛星定位資訊,並自行標示田區坐落地段(地號)等。後續如經農委會公告辦理救助,應於公告受理申請救助期間內,併同申請文件送基層公所備查,作為災損認定之佐證參考資料,兼顧受災農民及時復耕及申請天然災害救助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