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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21)日至24日易有豪大雨 雲林縣政府請農友做好準備﹔注意安全 加強防範 災損通報 拍照存證

  • 分類:農業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10-06-21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0.06.21

雲林縣政府表示,依據中央氣象局資料,臺灣今(21)日起受滯留鋒面及西南風影響,易有短延時強降雨,22至24日西半部地區易有局部豪雨。豪大雨對於農作物易造成災損,請農友在安全前提下,確實做好農作物災害防範措施,如果有災損發生,請主動向當地公所通報;需即時採收及復耕之受災田區作物,請基層公所儘速勘查及拍照取證工作,農民也可自行拍攝當次災害損失照片保存災損證據,豪雨過後,請農友儘速排除積水,進行田區復原及病蟲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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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防豪大雨 強化農作物防(減)災及災後復原措施

雲林縣政府指出,一期作水稻已進入盛收期,請注意氣象預報資訊,已成熟之稻田及早利用雨勢漸小時進行收穫,尚未達收穫期者,切勿搶割,造成收益受損。農業處亦監控割稻機、烘乾機是否足夠問題,目前並未發生搶收排隊情形,若有不足亦會提供調度資訊。

 

短期葉菜類、瓜果類、花生、甘藷、大豆、食用玉米等,籲請正值採收作物產區的農民做好防範準備,保持畦溝暢通及加強田間排水,塑膠布網室或水平棚架網室等設施栽培應加強固定,如有破損應及時維修,注意排水,勿使園區積水。豪雨過後,請農友儘速排除積水,進行田區復原及病蟲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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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有災情顯現 請農友主動通報當地公所並拍照存證

倘有災情顯現,亦請農民主動向當地公所通報,並請基層公所對於災後需即時採收及復耕之受災田區作物,應動員人力進行勘查及拍照取證工作,並加強宣導農民可自行拍攝當次災害損失照片,內容應包含拍攝日期、災損情形、相鄰田區、可識別田區位置之背景及衛星定位資訊,並自行標示田區坐落地段(地號)等。後續如經農委會公告辦理救助,應於公告受理申請救助期間內,併同申請文件送基層公所備查,作為災損認定之佐證參考資料,兼顧受災農民及時復耕及申請天然災害救助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