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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落實各項軟硬體生物安全為防範禽流感之首要工作,務請養禽業者配合辦理

  • 發布單位:農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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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落實各項軟硬體生物安全為防範禽流感之首要工作,務請養禽業者配合辦理

截至昨(22)日下午6時止,計有16個縣市送檢1,013場(12月16日至22日新增送檢新北市1屠宰場、臺北市1屠宰場、彰化縣2土雞場、雲林縣1肉鵝場及嘉義縣1肉鵝場),確診975場H5亞型禽流感(12月16日至22日新增確診雲林縣1火雞場、新北市1屠宰場及臺北市1屠宰場及雲林縣2肉鵝場),確診陰性34場及1場H6N1亞型(非屬OIE應通報疾病),計完成974場撲殺(共計5,130,615隻)。

12月16日至22日案例場周邊半徑1公里內非案例禽場加強監測無新增確診場。

(三)撲殺補償已完成全數撥付場數達900場(90%),協助農民度過難關,並持續輔導案例場復養重建

防檢局說明,農委會累計已調度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撥付新臺幣15.65億元撲殺補償及緊急防疫費予禽流感案例發生縣市,已撥出14億3,853萬3千元,目前完成全數撥付場數已達900件(90%);已有904場撲殺場(90.8%)收到撥付之6成以上撲殺補償費(如附表2)。截至12月22止,計收到13縣市987件撲殺補償申請案,其中981件完成審查。防檢局持續促請縣市政府儘速撥付該已核定之餘4成補償費。

防檢局指出,持續輔導案例場進行復養重建,目前申請哨兵家禽試驗者共792場,已有742場進行哨兵家禽試驗,放養21日後正在檢驗之場數計4場,並已有666場檢驗合格完成試驗。

三、輿情回應或說明事項︰

自主落實各項軟硬體生物安全為防範禽流感之首要工作,務請養禽業者配合辦理

防檢局指出,現為候鳥密集來臺度冬季節,且邇來氣溫驟降,易造成禽隻緊迫,請各養禽業者務必提高警覺,並依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落實禽場各項軟硬體生物安全操作,以降低禽隻與候、野鳥及其他動物接觸,同時須配合門禁管制、人員、車輛、箱籠、器械等進出禽場或禽舍之消毒等軟體生物安全措施,方能大幅降低禽流感入侵及傳播風險。該局說明,若業者發現場內家禽有異常、不明原因死亡、飲水、攝食、產蛋率異常下降;或於禽場周邊發現傷、病、死亡野鳥,亦請通知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前往採樣檢測,俾能即時處置因應。

防檢局表示,案例場、其周邊半徑1公里內非案例禽場及一般禽場應依期程落實下列硬體生物安全規劃,未依規定落實者,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一)所有案例禽場應於申請復養日起三個月內,將禽隻飼養於密閉式或非開放式之禽舍內,並予以維持。

(二)案例場周邊半徑1公里內非案例禽場應於前揭公告生效日起6個月內(原則為104年12月底前);一般禽場則於前揭公告生效日起1年內(原則為105年6月底前),依禽種別落實硬體生物安全規劃:

1.陸禽場(除放山雞場外):禽隻飼養於密閉式或非開放式或具防鳥設施之禽舍內。

2.放山雞場:35日齡以下之育雛期,飼養於密閉式或非開放式或具防鳥設施之雞舍;且採食區及供水系統應採非開放式(具圍網及遮蔽物避免野鳥糞便掉落),並加設雞隻進出閘門。

3.水禽場:育雛期21日齡以下鴨隻及24日齡以下鵝隻,應飼養於密閉式或非開放式之禽舍,飼料桶應採密閉式,採食區應採非開放式,並加設水禽進出閘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