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105年2月1日起實施新修正「家禽健康證明書」,請養禽業者自主檢視及強化場內生物安全措施,確保場內家禽健康安全 公告自105年2月1日起實施新修正「家禽健康證明書」 防檢局表示,為因應產業現況,104年11月至12月期間,責請各直轄市、縣(市)動物防疫機關邀集轄內獸醫師、禽場畜主及契養主,召開家禽健康證明書開立方式及檢討座談會,並由防檢局派員與業者說明及溝通,共計辦理15場次。該局並於104年12月23日邀集各直轄市、縣(市)動物防疫機關、相關產業團體及獸醫師公會召開「家禽健康證明書開立方式檢討會議」,針對前項各直轄市、縣(市)獸醫師及業者反應問題,擬定家禽健康證明書Q&A,並於105年1月8日函請各直轄市、縣(市)動物防疫機關、產業團體及獸醫師公會等廣為周知。另同步由農委會於1月26日以農防字第1051470699號公告修正「家禽健康證明書」格式,並自105年2月1日起實施,其修正重點包含,增列雞隻種類、同日多車運至同一屠宰場、同車分批卸載等欄位,以提升執行效能,請各家禽相關業者務必配合辦理。 請養禽業者自主檢視及強化場內生物安全措施,確保場內家禽健康安全 防檢局表示,此值隆冬,為禽流感好發季節,各養禽業者應持續提高警覺,小規模至大型商業化禽場業者應依「畜牧場衛生管理工作紀錄簿」中「養禽場生物安全措施檢核表」(Checklist)所列包含門禁管制及動線管理、禽(棟)舍管理、飼養管理、疫情通報及自主管理等項目,再次檢視及確認場內生物安全措施是否完備,並依紀錄簿中自主性健康觀察參考癥候,每日觀場內禽隻健康情形,並主動通報異常情形,以確保場內家禽健康安全。 於高雄市1屠宰場成功攔檢感染H5N8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雞隻 防檢局表示,23日接獲高雄市1屠宰場屠宰衛生檢查獸醫師通報,在屠宰衛生檢查過程中發現有異常土雞疑似感染禽流感,經通報高雄市動物保護處至現場採樣送畜衛所檢測,於昨(26)日判定為H5N8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該等屠體業依規定判定廢棄銷燬,並已完成場區擴大消毒工作,並依規定休宰24小時。另於通報當日啟動溯向追蹤機制,該批雞隻來源為屏東縣鹽埔鄉1土雞場,已由屏東縣家畜疾病防治所至現場執行移動管制,經檢查現場已無雞隻,該場後續須依案例場標準作業程序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