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回應或說明事項︰ 春節假期結束,家畜禽交易恢復活絡,請業者持續落實各項生物安全措施,防堵疫情發生 防檢局強調,春節假期結束,交易活動恢復活絡,活禽、禽蛋等運輸頻度亦開始增加,且近日溫度持續偏低,易造成禽隻緊迫,請各養禽業者務必提高警覺,注意場內保溫及通風工作,並請縣市政府及產業團體督導所轄(屬)業者依下列措施自主強化場內軟硬體生物安全措施,防堵禽流感侵入及傳播: (一)禽場飼養種類應符合畜牧場登記證登載。 (二)依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期程完成禽舍防鳥設施等硬體規劃,並落實人車門禁管制、人員、車輛(運禽車、運蛋車、化製車及飼料車等)、器械及場區消毒等軟體生物安全措施。 (三)禽場應全面補強防鳥設施,尤其濕地半徑3公里內禽場請動物防疫機關加強訪視及消毒措施。 (四)禽場飼料桶應移放至近馬路場邊,降低飼料車駛入場內之風險。 (五)持續加強人員、車輛管制,嚴禁閒雜人車等進出禽場,並於禽場大門口及各禽舍入口設置消毒踏槽,進入禽場或禽舍工作前應先換穿工作衣、鞋,並將鞋子浸泡消毒水。尤其運禽(蛋)車進出應確實消毒,以防交叉感染。 (六)每日自主觀察場內家禽健康情形,若場內家禽有異常、不明原因死亡、飲水、攝食、產蛋率異常下降;或於禽場周邊發現傷、病、死亡野鳥,請立即通報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協助處理,並配合動物防疫機關進行必要採樣監測工作,以即時發現可疑病例,妥善處置。 (七)避免水禽、陸禽混養於同一禽舍,並執行批次生產及全場統進統出,保留適當空舍時間澈底執行禽場清潔及消毒,運輸車輛及使用過之運輸籠、蛋箱、器械亦應澈底同步清潔消毒。蛋禽場尤應澈底落實蛋箱使用前後之清洗消毒或採用一次性之裝載容器或包材,以避免藉由蛋箱媒介而造成疫情傳播。 (八)案例場完成撲殺作業後,應儘速(不超過3天)完成場內禽糞、飼料、墊料之處置,避免疫情傳播。 (九)送往屠宰場之家禽,應檢附完整之家禽健康證明書,並應直接運送至屠宰場屠宰,且不得繫留超過24小時。如發現家禽未直接運入屠宰場而至他處繫留飼養數天再屠宰者,地方動物防疫機關將予以列管並加強防疫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