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檢局說明,近日雲林縣古坑鄉於17日及嘉義縣中埔鄉於18日陸續傳出狂犬病鼬獾入侵民宅攻擊咬傷民眾,受傷民眾皆已就醫注射一劑人用狂犬病及破傷風疫苗,經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將鼬獾屍體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檢驗,今(20)日皆確診為陽性。另雲林縣古坑鄉受傷民眾所養3隻家犬和鼬獾互有追咬,該等犬隻先前皆有依規定施打狂犬病疫苗,已依標準防疫程序各再補強注射1劑狂犬病疫苗,並進行居家隔離觀察45天。
防檢局強調,近來屢傳狂犬病鼬獾抓咬傷人案件,今年迄今即已達5件,民眾如發現行為異常之鼬獾,千萬不要冒險捕捉,以確保自身安全,如不慎遭疑患狂犬病動物咬傷時,為確保免於感染狂犬病,應立即清洗消毒傷口後儘速前往就醫。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統計資料顯示,去(104)年全年遭犬貓、鼠或不明動物抓咬傷共計約16,600人次,為避免感染狂犬病,民眾一旦被動物咬傷時,應遵循1記、2沖、3送、4觀:1.記:保持冷靜,牢記動物特徵。2.沖:用大量肥皂、清水沖洗15分鐘,並以優碘消毒傷口。3.送:儘速送醫評估是否要接種疫苗。4.觀:儘可能通報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將咬人動物繫留觀察10天。
防檢局亦再籲請民眾務必遵守2不1要:即不接觸野生動物、不棄養家中寵物、要每年帶家中寵物(犬、貓及人工飼養食肉目動物雪貂、浣熊等)施打狂犬病疫苗,才能確保狂犬病不會在人畜間傳播,如未依規定每年攜帶家中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者,將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自103年迄今各縣市對未施打疫苗犬貓之飼主加強查緝,至105年1月底共稽查4,439次,各縣市陸續對違反規定飼主裁罰達25件,每件各處3-15萬元罰鍰,請民眾務必每年帶犬貓前往施打狂犬病疫苗,以免受罰。
聯絡人:副局長 施泰華 電 話:02-23431464 2016-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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