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屏東縣政府公告 預告所轄琉球新漁港區域內禁止之行為

  • 發布單位:漁業科

內容


主旨:屏東縣政府公告 預告所轄琉球新漁港區域內禁止之行為。

 

依據:漁港法第18條第1項第5款及行政程序法第154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