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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公告 八斗子漁港各類漁船(筏)最大設籍艘數,並自公告日生效

  • 發布單位:漁業科

內容


主旨:農業部公告 八斗子漁港各類漁船(筏)最大設籍艘數,並自公告日生效。

 

依據:漁港法第15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為維護八斗子漁港航行安全及停泊秩序,該港各類漁船 (筏)最大設籍艘數如下: 

(一)漁筏(CTR及CTY):0艘; 

(二)舢舨(CTS及CTX):40艘; 

(三)總噸位未滿5漁船(CTO):50艘; 

(四)總噸位5以上未滿10漁船(CT1):30艘; 

(五)總噸位10以上未滿20漁船(CT2):40艘; 

(六)總噸位20以上未滿50漁船(CT3):85艘(含娛樂漁業漁 

船15艘); 

(七)總噸位50以上未滿100漁船(CT4):70艘; 

(八)總噸位100以上未滿200漁船:10艘; 

(九)總噸位200以上未滿500漁船:10艘。

二、各類別漁船(筏)如達最大設籍艘數者,即不再受理漁船(筏)新建設籍或轉入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