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新竹縣政府公告 預告本縣新豐鄉坡頭漁港漁港計畫書及漁港區域劃定說明書。
依據:漁港法第5條、第6條。
公告事項:
一、預告機關:新竹縣政府。
二、預告事項:坡頭漁港漁港計畫書及漁港區域劃定說明書(如附件)。
三、對本預告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公告起14日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新竹縣政府(農業處漁牧科)。
(二)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三)電話:(03)5518101分機2948。
(四)傳真:(03)5510241。
(五)電子郵件:20011310@hch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