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內容重點,請至相關檔案下載或連結至農糧署網站綠色環境給付計畫 (112年資料可繼續沿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1 年 8 月 15 日農授林務字第1111623165號令修正「契作短期經濟林作業規範」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請配合休耕轉作申報時間、方式及地點辦理。
※雲林縣推廣區位:全縣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活化農地,提高國內木材自給率,降低依賴進口木材,促進菇蕈、林產利用相關產業發展,推行短期經濟林造林,特訂定本作業規範。
※鼓勵農民於休耕農地植樹造林,除領取補貼又兼顧木材收穫及節能減碳,一舉兩得,113年第1期全國統一申報期間自113年1月2日起至2月2日止,第2期補申報期為6月15日至7月15日,請把握申報時間,申請人得擇任一鄉(鎮、市、區)公所或農會申報,土地包含多個鄉鎮者,應集中至同一鄉(鎮、市、區)辦理,並請優先考量同時申報全年2次耕作措施。選定申報地且已申報者,本年度不得要求變更申報鄉鎮;未同時申報 2 次者,得依申報地縣市政府公告補申報期,補辦理 1 次起始日為 6 月 1 日以後之耕作措施,但不得補申報起始日為 5 月 31 日以前之耕作措施。
※109年6月4日修正重點:每年每公頃加碼加發農業環境基本給付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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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作短期經濟林作業規範 (111年8月15日修正發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2年1月4日農林務字第1011743413號令訂定發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2年7月5日農林務字第1020741880號令修正第1、2、4、7、9、10點規定。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3年1月22日農林務字第1031740224號令修正第5點規定。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3年4月17日農林務字第1031740931號令修正第3點規定。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3年10月20日農林務字第1031742458號令修正第3點、第9點規定。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5年4月15日農林務字第1051740680號令修正第10點規定。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7年1月4日農林務字第1061741169號令修正。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9年6月4日農林務字第1091615209A號令修正第4、6、9、10、13、14點規定。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1年8月15日農授林務字第1111623165號令修正發布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活化農地,提高國內木材自給率,降低依賴進口木材,促進菇蕈、林產利用相關產業發展,推行短期經濟林造林,特訂定本作業規範。
二、適用農地:符合「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及其接續計畫基期年認定基準且經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同意作為短期經濟林造林推廣區之農地。但曾經受重金屬污染之農地,不得契作菇蕈類用短期經濟林。
三、最小面積:於山坡地範圍之土地,最小面積為零點一公頃以上;於山坡地以外範圍之土地,最小面積為零點三公頃以上。但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在此限:
(一)與經核准造林有案之造林地相毗鄰,且面積合計達本規範所定最小面積以上。
(二)兩筆土地間隔有公共交通道路或溝渠,且面積合計達本規範所定最小面積以上。
前項土地為數宗者,應相毗連。
第一項土地一部位於山坡地範圍,一部位於山坡地以外範圍者,其最小面積應達零點一公頃以上。
四、申請人資格條件:
(一)申請人種植林木應與契作單位簽訂契作契約書。
(二)前款契作單位包括菇蕈、林產利用等相關產業之團體、法人、合作社(場)、農會及產銷班。
五、造林期間:不得低於六年。但經契作農民與契作單位認為有延長造林期限之必要者,得延長四年。
六、辦理方式:
(一)依「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及其接續計畫規定之申報時間、方式及地點辦理。
(二)申請人檢具下列資料,向任一鄉(鎮、市、區)公所(以下簡稱公所)、農會,或其聯合申報地點申請:
1.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土地為配偶或直系二親等以內之親屬所有者,應另檢附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2.土地所有權狀或最近三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謄本(直轄市、縣(市)地政主管機關能提供轄內鄉鎮公所進行網路查詢者,及「糧政跨區即時申辦服務作業平台」與地政資料碰檔註記相符時,得免予檢附)。
3.土地非申請人或其配偶或直系二親等以內之親屬所有者,應檢具合法使用土地之證明文件。
4.與契作單位簽訂之契作契約書。
5.短期經濟林苗木申請單(格式一)。
(三)大專業農檢具符合「小地主大專業農」短期經濟林認定資格之證明文件、農地租賃契約書、契作契約書及短期經濟林苗木申請單,依本會農糧署推動「小地主大專業農」政策程序提出申請。
七、苗木種類及栽植基準:
(一)樹種:相思樹、楓香、杜英、油桐、桉樹、安南漆。
(二)株數:
1.相思樹、楓香、杜英、油桐:每公頃栽植二千五百株,以行距二公尺、株距二公尺為原則。
2.桉樹:每公頃栽植二千株,以行距二點五公尺、株距二公尺為原則。
3.安南漆:每公頃栽植一千株,以行距三公尺、株距三公尺為原則。
(三)依短期經濟林契作契約書配撥苗木,各樹種之配撥數量須視當年度苗木培育情形提供與鄰近作物生產區之鄰接地帶應保留三公尺之緩衝帶。
八、各地區建議之造林季節:
(一)北部(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一月至三月。
(二)中部(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一月至六月。
(三)南部(嘉義縣(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五月至七月。
(四)東部(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十一月至翌年三月。
九、苗木配撥:
(一)農地所在地公所審核後,彙整短期經濟林苗木申請具領清冊(格式二)於造林季節前(北部一月底前、中部二月底前、南部三月底前、東部九月底前)送達直轄市、縣(市)政府,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函請本會林務局統一配撥苗木予直轄市、縣(市)政府後,再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配合造林季節通知申請人限期領取苗木。
(二)申請人接到苗木配撥通知後,應於限期內提領,並迅即全數栽植。未於限期內提領苗木者,視為放棄。
(三)依短期經濟林契作契約書配撥苗木,各樹種之配撥數量須視當年度苗木培育情形提供。
(四)同一造林地每一契作造林期間申請免費苗木,以一次為原則。但造林第一年至第三年因病、蟲害、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並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者,得申請補植苗木。
(五)契作桉樹期滿,林木砍伐後,第二次及第三次續訂契作桉樹時,因桉樹可自行萌蘗,得申請補足苗木至每公頃二千株。
十、契作契約書存續中,由公所依下列規定執行檢測:
(一)栽植樹種及株數符合規定基準(視地形調整,相思樹、楓香、杜英、油桐以行距二公尺、株距二公尺為原則;桉樹以行距二點五公尺、株距二公尺為原則;安南漆以行距三公尺、株距三公尺為原則),並平均分布正常生長於土地。
(二)每公頃林木成活株數需達百分之五十(相思樹、楓香、杜英、油桐:一千二百五十株;桉樹:一千株;安南漆:五百株)以上。
(三)造林地內無其他設施。
經依前項檢測合格,依下列方式核發補貼:
(一)屬二個期作者,申請人每年每公頃核發轉契作補貼六萬元,進口替代造林補貼三萬元,農業環境基本給付一萬元,合計十萬元;大專業農每年每公頃核發轉契作補貼八萬元,進口替代造林補貼三萬元,農業環境基本給付一萬元,合計十二萬元。
(二)屬一個期作者,申請人每年每公頃核發轉契作補貼三萬元,進口替代造林補貼三萬元,農業環境基本給付一萬元,合計七萬元;大專業農每年每公頃核發轉契作補貼四萬元,進口替代造林補貼三萬元,農業環境基本給付一萬元,合計八萬元。
(三)造林面積不足一公頃者,按面積比例發給。
十一、檢測不合格者,當期作不予核發轉契作補貼及進口替代造林補貼。
十二、造林期限未滿六年自動放棄停止造林者,應向公所提出註銷造林,且自申請造林之日起算六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契作短期經濟林造林補貼。但因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成活率不足者,不受六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之限制。
十三、申請人或大專業農與契作單位須自行處理收穫與交易事宜,契作生產之林木全數由契作單位依契約收購使用,不得要求政府機關協助處理。
十四、契作申請人發生異動時,應儘速完成契作契約書變更程序,異動後之申請人及契作單位應主動通知原受理申報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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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合契作單位簽訂契作契約書,農民可自由尋求符合本作業規範之契作單位,以下公開訊息僅供參考。
※113短期經濟林契作廠商名單、113造林代耕隊(造林廠商)名單、113聯絡窗口 (請逕自網頁下方相關檔案附加檔案下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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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菇蕈]
※台灣菇類發展協會: 秘書長林聰賢,連絡電話0937-291502
※新社農會:連絡電話04-25811511轉243徐國全主任或轉262洪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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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合作社]
※有限責任臺中市林業生產合作社: 理事長王春森 會址:426臺中市新社區協成里協中街257號 電話:04-25823099 電話:0901330897
※永隆林業合作社: 官方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chechengwood/ 電子信箱:tefengjason@gmail.com 電話:049 2642094 地址:南投縣竹山鎮延平里延平一路2號
※永在林業生產合作社:官方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yongzaiforestry/ 電子信箱:chatin0827@gmail.com 電話:08 8822234 地址:屏東縣車城鄉統埔村統埔路41之47號
※嘉義縣阿里山林業生產合作社:電話:0963-738191 地址:嘉義縣番路鄉公興村7鄰腦寮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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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網站]
綠色環境給付專區 https://www.afa.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1016
造林機耕隊(造林代耕廠商) https://www.afa.gov.tw/eng/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1038&article_id=8130
台灣木材網 https://www.taiwanwood.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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