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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養禽場禽舍改建升級補助完整申請資料請於113年5月31日前逕送雲林縣政府

  • 分類:畜產業
  • 發布單位:畜產科
  • 發布日期:113-05-06

主旨:

為農業部「113年度養禽場禽舍改建升級補助作業要點」,請協助公告周知,完整申請資料請於113年5月31日前逕送本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農業部113年5月3日農牧字第1130042548號函辦理。

二、申請注意事項:

(一)補助對象、資格與條件:

1、飼養規模為5萬隻 (含 )以下之養禽場 (鵪鶉飼養規模為15萬隻(含 )以下)。

2、領畜牧場登記證書或有效畜禽飼養登記證書。

3、申請人須為畜牧場之負責人。

4、申請本計畫補助須為傳統禽舍改建為非開放式或密閉 式 水簾禽舍,或非開放式禽舍改建為密閉式水簾禽舍,新建禽舍不納入本計畫補助範圍。

5、申請本計畫補助之養禽場,實際飼養禽種須與畜牧場登記證書或有效畜禽飼養登記證書所載之禽種相符。

6、受補助者須於本年10月31日前完工。

(二)補助金額:

1、密閉式水簾禽舍補助上限1,000萬/場。

2、非開放式禽舍補助上限450萬/場。

(三)申請時間:郵寄完整申請表件,即日起至113年5月31日(以郵戳為憑),逾期則喪失此次補助資格(未於上揭期限內補正文件亦同未符補助資格)。

(四)申請書寄送:申請書請逕送至雲林縣政府(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雲林縣政府農業處畜產科收),請務必備妥及詳填申請資料,避免影響補助時效。

(五)完工期限:最晚須於113年10月31日前逕送完工報告書至本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