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113~114年獎勵淘汰低產乳牛補助案,由縣府統一公告,並請相關單位協助公告周知,請符合補助對象者盡速填寫申請書逕送公所,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農業部113年7月16日農牧字第1130231455A號函辦理。
二、申請注意事項:
(一)獎勵對象及標準:領有畜牧場登記證書或有效畜禽飼養登記證者,其申請時間分為三階段。
1、回朔作業:
(1)112年12月起迄113年3月契約交乳量較前一年同期,111年12月起迄112年3月)減少10%之畜牧場。
(2)於112年12月起迄113年5月淘汰屠宰經產牛擬每頭獎勵2.5萬元。
(3)每場淘汰頭數上限為畜牧場登記乳牛飼養頭數之 10%。
2、113年預登作業:
(1)於113年9月起至113年12月,屠宰淘汰3歲齡以上經產牛 即烙印年度為110年含以前)擬每頭奬勵2.5 萬元。
(2)擬每場淘汰頭數上限為12頭。
(3)獲回溯補助之畜牧場擬不得重複申請113年預登作業之補助。
3、114年預登作業:
(1)於114年1月起至114年5月,屠宰淘汰3歲齡以上經產牛即烙印年度為111年含以前)擬每頭奬勵2.5 萬元。
(2)擬每場淘汰頭數上限為12頭。
(二)申請時間:
1、回朔作業:113年8月15日前完成申請。
2、113年預登作業:113年8月30日前完成申請。
3、114年預登作業:113年12月20日前完成申請。
(三)核銷文件繳交期限:
1、回朔作業:113年10月31日前。
2、113年預登作業:113年12月20日前。
3、114年預登作業:114年7月18日前。
(四)申請書及核銷文件寄送:請送至畜牧場所轄鄉鎮市公所(逕送縣府者不予受理),並於期限內備妥相關申請資料,逾期不得補正。
(五)申請書: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已放至「雲林縣政府農業處/表單下載/畜產業」請自行參考。
(六)其他注意事項:
1、政府及學校單位之畜牧場不納入獎勵對象。
2、配合政府政策擬具牛隻烙印編號且加入DHI計畫之泌乳牛為優先補助對象。
3、受本計畫補助之畜牧場擬若有新移入牛隻者需該各縣市政府提報頭數。
三、檢附113~114年獎勵淘汰低產乳牛補助作業要點各及申請書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