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6.7.3
畜牧業之水污染防治費用將於今年度(106年)7月申報,雲林縣環境保護局考量並體恤畜牧業者不熟悉電腦操作,特別設立水污染防治費申報之專線,並請專人於申報月(7月)「免費」協助辦理相關申報事宜,歡迎畜牧業者多加利用。
雲林縣畜牧業者居全國之冠,目前領有畜牧場登記證或飼養登記證之場家約達1,205家,規模主要以中小型居多,此費用之徵收係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降低水污染排放量,且基於污染者付費之原則,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之規定,對於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之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家戶,應依其排放之水質水量或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計算方式核定其排放之水質水量,徵收水污染防治費,故於104年3月31日修正發布「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並於同年5月1日起針對畜牧業以外之事業及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開徵水污費,畜牧業則納入第3年起(106年)徵收,首次申報期間為今年7月,徵收項目為化學需氧量(COD)(每公斤12.5元)及懸浮固體物(SS)(每公斤0.62元),依水質及水量進行計算,且以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核可之水量及畜牧業排放標準作為水質,或以定期檢測申報之水量、水質試算,擇水污染防治費計算結果較少者進行網路申報及費用的繳納。
環保局長林長造表示,目前可降低水污染防治費用之方式,其中包含環保局目前推動之「畜牧糞尿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此一資源循環利用之概念,不僅可改善河川污染之情況、減少農民化學肥料之使用,更可減少畜牧廢水之排出,而水量的降低,將可節省水污染防治費用的支出,若可全量施灌,更可以不需繳納水污染防治費,今年度可補助申請名額所剩不多,有意願共同參與之畜牧業者請洽詢雲林縣環保局水質保護科,服務專線:05-5526390,賴小姐。一通電話!服務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