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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漁業解封重新啟航,迎向後疫情時代新思維

  • 分類:農業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10-07-30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0.07.30
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進入三級防疫警戒,本縣兼營娛樂漁業自110年5月27日起暫停載客迄今已超過2個月,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疫情警戒調降二級指引,自110年7月27日起開放漁船載客出海活動。
   

縣長張麗善表示,疫情雖然稍微緩和,為防止過度解封放鬆後疫情再起,參照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號公告之娛樂漁業漁船防疫管理措施,訂定本縣兼營娛樂漁業漁筏應遵守防疫管理措施如下:所有人員全程配戴口罩及落實手部清潔消毒,船上並備妥備用口罩及設置充足的清潔設備,注意隨時補充相關清潔耗材,載客員額總人數降載至6成,並維持社交距離室外1公尺規定,實施實聯制規定,登筏前全員需量測體溫,並需留有紀錄備查,如遇有高燒超過額溫攝氏37.5℃或耳溫攝氏38℃以上者禁止登筏,並需立即通報本縣衛生局及撥打1922防疫專線通報處置,全程禁止飲食,如有飲水需求,應符合防疫規範,於完畢後盡速配戴口罩,返港後人員與全筏設施及救生衣全面進行清毒。
   

農業處長吳芳銘指出,現階段已進入後疫情時代,防疫與經濟發展缺一不可,民眾搭乘娛樂漁船出海活動,除了為另類休閒之選擇外,亦可以協助娛樂漁業產業度過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