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畜牧)設施容許使用應準備表件如下: 一、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申請地號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坐落於都市計畫區者,並附土地分區使用證明文件。 三、畜牧場經營計畫書。 四、畜牧場位置略圖。 五、畜牧場設施配置圖。 六、主要畜牧設施說明書。 七、經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審查核准之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但經環境保護主管機關認定非屬應提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者,免予檢附。 八、合法用水來源證明文件。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畜牧)設施容許使用應準備表件如下:
一、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申請地號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坐落於都市計畫區者,並附土地分區使用證明文件。
三、畜牧場經營計畫書。
四、畜牧場位置略圖。
五、畜牧場設施配置圖。
六、主要畜牧設施說明書。
七、經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審查核准之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但經環境保護主管機關認定非屬應提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者,免予檢附。
八、合法用水來源證明文件。